防务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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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2024-08-12 | 发布人:防务装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注1: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成本增加及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商品市场价格波动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毛利率下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41,929.44 万元,降幅 14.08%;经营成本同比减少 17,316.29万元,降幅 8.83%;营业毛利率 30.11%,较上年同期下降4.03个百分点;由于营业收入及毛利率下降导致报告期营业毛利同比减少 24,613.15 万元,降幅 24.22%;报告期内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合计27,533.38万元,同比减少2,074.66万元,降幅7.01%;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试制增加、研发项目继续推进,研发费用同比增加 4,912.03 万元,增幅 24.16%;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61.69万元,同比减少 21,751.22 万元,降幅 48.4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纯利润是: 0 元。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0月27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及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传利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为保持公司现在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与新发布监管规则的一致性,公司现根据2022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监管规则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证监会公告[2022]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第15次修订),现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内容做修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2号)、《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督管理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现对《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内容做修订。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0月27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已提前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万旭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每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在对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曾发现该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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